2008年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山东地税“大集中”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于2008年1月7日在我市上线,届时全市地税系统正式办理申报征收等业务,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月15日。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