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送税法>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开展“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和质效,构建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
  “征纳共盈” 纳税服务品牌具有丰富的内涵。“征”:指征收行为和过程,也指负责征收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纳”:指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也指各类纳税人;“共”:有相同、一样、一起,彼此都具有之意;“盈”:指满足、喜气盈盈,神情快乐或情绪美好;“征纳共盈”是指征纳主体之间以及征纳行为之间相成、共盈、相和、相随,和谐共处。创建“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要求征收主体依法、高效、文明地履行征收和服务职责,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主体依法、自觉地履行纳税义务,行使相关权利。征纳行为和过程都要依法自觉、和谐顺畅,共同构建起更加融洽的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纳税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涉及地税工作的执法、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关系到地税机关的整体形象,是一项长期、持续、综合性的工作。地税部门要牢固树立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按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要求,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行办税公开,满足纳税人税法知情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程序、征收管理等内容通过纳税服务场所、“12366”、地税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完善办税公开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办税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服务质效。一是将纳税人主动到地税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在纳税服务场所受理和统一反馈,全面推行并完善“一站式”服务。二是加强对地税机关纳税服务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纳税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规范纳税服务人员服务行为。三是完善纳税服务质效回访和联系点制度,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提高质效回访的质量。四是全面推行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完善内、外部评价制度。另外,各地要在落实“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服务制度的基础上,完善纳税服务制度,继续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
  (三)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征纳成本。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清理简并征管业务报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着力减轻纳税人负担。一是通过推行“一站式”服务方式,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问题。二是进一步简化办税环节,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和数据问题。三是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和检查事项,解决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 ”问题。四是继续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方便纳税人纳税。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入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科技自主创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退伍军人创业、残疾人就业等在内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政策能够最大限度地惠及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是全省地税系统为提高服务质量、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开展好这项活动,需要征纳双方共同努力,希望得到您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也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