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登记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全市第一批拟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予以公示,对评定情况如有异议,请于4月30日前向泰安市国税局或泰安市地税局反映。电话:6189706   6138706

  附表:全市第一批拟评定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