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二次开奖奖金设置的公告

根据社会各界对我省地税发票二次开奖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目前发票二次开奖奖金兑付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05年第九期发票二次开奖起,《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二次开奖(摇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中当期没有兑出的奖金累计到隔期一等奖奖金中的规定停止执行,未兑出的奖金将通过短信方式组织摇奖,以扩大中奖面,提高中奖率。具体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正在制定。

特此公告。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00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