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泰山、岱岳、开发区分局,市局各单位:

  为了规范纳税服务对外的服务承诺等,市局从服务有些内容和称谓上制定《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现印发给你们,请予参考。

  附: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二○○五年四月一日

 

 

泰安市地税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做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目标

  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二、使命

  (一)诚实公正地履行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

  (二)为纳税人提供 “ 热情、周到、规范 ” 的纳税服务;

  (三)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

  (四)通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传,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五)培训我们的税务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三、理念

  我们的服务理念是“ 以纳税人需求服务为关注焦点,纳税人满意是地税人永恒的追求” 。 并以良好的素质和作风保证这一理念的实现。

  四、承诺

  一)信息服务承诺

  1 、在我们的网站( http://www.sdta-l-tax.gov.cn/ )上为您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信息;

  2 、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3 、通过特快通道、 12366 热线、服务窗口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涉税信息。

  (二)咨询服务承诺

   1 、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

   2 、对您到地税机关咨询,我们将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

   3 、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 2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4 、对您的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 2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 15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三)涉税服务承诺

   1 、税务登记服务承诺

  ( 1 )对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 2 )对您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受理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3 )对您申请停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4 )对您申请复业登记,资料齐全的,我们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2 、发票办理服务承诺

  ( 1 )对您申请购领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 2 )对您申请自印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 3 )对您申请代开发票,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 4 )对您申办发票兑奖,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即时办结。

  3 、减、免、缓、退税服务承诺

  ( 1 )对您按照规定申请减、免税,一般情况下,由市(县、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从受理之日起,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批;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审批的, 30 个工作日内审批;数额较大、情况复杂的, 40 个工作日内审批;需要层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我们将在收到(受理)之日起 10 日内上报;

  ( 2 )对您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 3 )对您多缴税款申请退税,资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接到您的退还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5 、其他办税服务承诺

  假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申请为您提供援助服务。

  (四)服务态度承诺

  1 、我们在纳税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受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 、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地税人员文明用语,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五)政务公开承诺

  我们会在纳税服务窗口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 、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2 、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3 、服务承诺;

     4 、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5 、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6 、监督投诉电话。

     (六)信息保密承诺

     1 、对您的经济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除非法规准许或法规的保密条款授权,我们绝不会披露;

     2 、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经济信息的,我们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实施检查的承诺

     1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我们在实施税务检查前会提前通知您;

     2 、通知您检查的纳税期间和范围;

     3 、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前要按照规定出示《企业检查备案》通知书、税务检查证和《检查调帐通知书》,如不按照规定出示,您有权拒绝检查;

     4 、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 , 包括定案依据,并告之您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八)权利保护的承诺

     1 、您对我们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 、您对我们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 、您对我们作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 、因我们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您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泰安市地方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您有权向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和泰安市地方税务局进行投诉。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投诉电话: 12366 泰安地税热线

    网上投诉:泰安地税网站 ( http://www.sdta-l-tax.gov.cn/ )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 6114226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6138511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8517086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泰山分局 8227033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岱岳分局 8562300

    新泰市地方税务局 7262550

  城市地方税务局 3302884

    宁阳县地方税务局 5688505

    东平县地方税务局 2822366

    我们将适时对承诺的内容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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