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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税监察室职责
1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 、负责制定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逐级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 、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 、负责受理对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事宜。
5 、负责受理涉及本系统税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工作。
6 、负责转办、查办、督办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国家和省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