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方税务局税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
1 、具体负责研究、起草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方案;
2 、指导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3 、制定社会综合治税的具体工作计划;
4 、负责督导落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计划、目标;
5 、负责协调社会综合治税各方面的关系,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督促落实;
6 、汇总综合治税报表资料,并及时向省局、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报送;
7 、组织社会综合治税调研和理论研讨;
8 、负责纳税评估的日常管理工作;
9 、完成领导及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